實習完之後,對於我來說,ㄟ......應該可以說是失業了吧!哈哈!如果硬要說有一個那個算是固定的「工作」,那麼,應該就算是每個禮拜都要幫媽媽打掃家裡一遍,其實也就是拖拖地罷了,不過,老媽也不會跟我算工資,嗚嗚,都已經失業了,還被老闆給壓榨!但是勒.....我的老媽還是算不賴的啦!雖然每次拖完地跟他要薪資,他每次總是說直接扣在我以前花他的奶粉尿布錢上,(哇靠!這招夠狠!)不過,只要我每次要出門,其實老媽他都會塞錢給我,每當我說要去領錢,他總是說不用領了,直接先拿他的(不過說真的啦!銀行的錢也都是他寄的啦!哇....哈哈哈哈哈哈哈),讓我在失業的日子裡,也還不至於流浪乞討。(這就讓我想到大學的時候,我如果常常不回家,我媽他就會故意斷絕我的經濟來源,也就是不寄錢給我,直到我打電話回家,跟他說他兒子已經快在台南火車站餓死了,老媽才會會心一笑,然後隔天紅十字會就會送糧來了,哈)好啦,越說越偏。老媽今天突然就心血來潮跟我說,他說他看到有廣告說,一個禮拜打掃一天,一次四小時,然後收費一千元,老媽說這筆錢乾脆給我賺好了,當然二話不說接下來啦,而且還跟老媽說,我當兵的時候也不用請清潔工,等我放假再回來給我賺,嗯嗯‧‧‧覺得這筆生意還是蠻好賺的耶!畢竟只要勞力,而且也不會很累呀!是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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